工作內容
1. 於商店或售票處等場所從事直接收受客戶購物或接受服務之付款並回找零錢,填發收據或自來水費、電費、燃氣費、保險費、報費以及停車場、售票處(亭)、高速公路收費站、娛樂場所、展覽場所等收費或售票工作人員均屬之。操作收銀機之收銀員亦包括在內。
職缺條件
看過此職缺的人也看了...
-
職缺連結
(A011台北興安店)計時服務人員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
時薪 183 至 281 元
-
職缺連結
全家(斗六四維店)-早班門市人員
全家便利商店(群譯商行)
雲林縣-斗六市
月薪 27,470 至 30,000 元